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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為浮云遮望眼 不信春風喚不回——參加中梯聯第九次會議感受 2015年12月4日,中國電梯工程企業聯盟(簡稱“中梯聯”)第九次會員大會在山東東營召開。中國人對數字9有特別的情節,其實更多的是對圓滿的期許。中梯聯從2010年“蘇州雨夜”的初次聚合,5年來從無到有并發展壯大,雖經風雨但始終不忘電梯工程企業凝心聚力、抱團發展;河南現代電梯的詹鵬飛以“一路走來不忘初心”為題對此做了總結。作為5年前中梯聯“蘇州雨夜”的見證者、中梯聯最近兩次活動的參與者,對中梯聯發展的艱辛感同身受。 (二) 2008年12月,時值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波及全球、影響中國。本人寫了一篇題為《面對金融海嘯 電梯工程公司如何“過冬”》的文章,并于2009年1月公開在“花果山的電梯人生”博客上(http://drggy.blog.163.com/blog/static/65579595200901692557903/)。文章分為甜蜜回憶、它山之石、冬天來了、“棉衣”何求、同舟共濟5個部分。(河南現代電梯的辛建國總經理閱讀此文以后,與我聯系,后略有修改發表于《現代電梯》雜志。) 后來的實踐證明,文章的部分觀點純屬“杞人憂天”,電梯業不僅沒有蕭條,更因為國家的各種宏觀的刺激政策而迎來新一輪的大發展和更高速的增長;電梯行業大部分的制造企業和工程企業(專門從事新梯銷售代理、電梯安裝維修業務的公司)也大多忙于開足馬力、疲于應付新梯銷售訂單的增長。 (三) 長期以來,國內電梯整機制造企業大多以分銷和代理銷售為主、廠家直銷為輔的銷售模式,這樣的銷售模式,一來便于整機制造企業集中精力主攻電梯產品開發、制造和管理管控,二來也便于整機制造企業迅速以較低成本的模式建立和鋪開銷售網絡;在這樣的銷售渠道建立的過程中,經銷商獲取制造廠家的讓利,協助整機廠家在所在地建立品牌影響力,從事所經銷品牌的安裝、修理業務,在此過程中,獲取相應的利潤。 然而,無可否認,電梯制造廠家、電梯工程企業,既是利益共同體,又在相互博弈。很多電梯整機制造企業在成立與發展之初,因為需要依賴電梯工程企業幫助其打開市場,紛紛給予各種支持承諾;而當電梯整機制造企業在某一地域占有率和知名度提升、羽翼豐滿,又時常因為經銷渠道管理、直屬的辦事處或分公司搶占地盤等引發相互間的矛盾。 于是,我們看到的現狀是,電梯工程企業(代理商)一般至少握著或操縱著至少兩三個品牌,而整機企業也或主觀、或客觀地違背當初某某區域獨家授權的承諾,發展多個經銷商。 這是商業邏輯的必然,還是中國人一直“聰明”的必然?相互之間的不信任和相互猜忌,必然增加內耗。 (四) 不管怎樣,電梯工程企業總還覺得工程上有利潤,退而求其次,即使新梯銷售不賺錢,手上握著幾百臺、幾千臺在用電梯,占著“在用電梯”這個礦,總還能挖掘點礦石,開礦開的好的,興許還有黃金挖。 而新梯銷售利潤、銷售業績的下滑,使得整機制造企業找來找去,也來找“在用電梯”這個金礦。原本似乎合理分工的產業鏈(制造企業制造、銷售整機;工程企業代理銷售、安裝和修理整機),在目前殘酷的市場競爭之前面臨格局上的重新洗牌。 (五) 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特種設備安全法》,又為格局上的重新洗牌、為利益分配上向電梯整機制造企業傾斜提供了合法合理的理由。很多地方的監管部門和檢驗機構出于自我保護的需要,僵化、教條地理解和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無疑對電梯工程企業日常業務的正常開展雪上加霜。如至今仍爭論不休的電梯改造原廠授權(即使《特種設備安全法》釋義中已明確“老梯老辦法、新梯新辦法”),加裝IC卡什么樣的方案可以不算改造…… (六) 電梯工程企業由于種種可以放得上桌面的原因,更由于太多不可言說的原因,在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過程中很難有話語權,甚至連發聲都很難。所謂的“征求意見”,也很難征求到電梯工程企業的意見,這是目前需要客觀面對、需要正視的現實。 電梯工程企業在電梯整機制造企業面前,也難有“議價”的能力和談判的資本。這同樣是需要客觀面對、需要正視的現實! (七) 5年前中梯聯的成立,當時的這么一個決定;讓現在的成員單位有了相互交流的平臺。這種自發的互助、自覺的相互學習、自給壓力的相互追趕、無私的相互分享,收獲的顯然不再僅限于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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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